人民网西安2月15日电 (邓楠)“我省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有效破解了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难题,不断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有力支撑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今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委科技工委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介绍该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聚焦“不会转”“转得慢”
力促“转成功”“快转化”
“我们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会转’‘转得慢’等问题,力促‘转成功’‘快转化’。”据王军介绍,近期,陕西印发了《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共10个方面27条,努力形成“小切口大突破”的放大效应,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许可“先使用后付费”。针对中小微企业在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时,面临现金流短缺、违约风险较大等问题,支持试点高校院所将已实施单列管理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付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或由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支付。
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中高校院所留存的成果所有权处置流程繁琐、收益方式不明确等问题,支持试点高校院所通过“赋权+现金”或者“赋权+约定收益”两种方式,将单列管理职务科技成果的留存部分所有权,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实施转化。
开展“先投后股”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区)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转企业投入财政科技经费,在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或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形成财政资金循环运行的长效机制。
设立“三项改革”计划项目。总结西工大“三项改革”高校联合专项成功经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计划项目,探索“以演代评”机制,对开展“三项改革”综合试点单位、参与“三项改革”路演的优质项目等予以支持,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
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探索建立技术转移学院,开展技术转移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加强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支持科技经纪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活动,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
建立作价入股专门持股平台。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建设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专门持股平台。通过依托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技术托管”平台,或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依托现有技术转移机构等方式,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作价评估、投后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针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早期融资难的特点,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金融投资更早进入科技成果转化阶段,进一步丰富产投、创投、风投等金融产品,探索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产业化等不同阶段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方式,满足科技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资金需求。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持高校院所提升高价值知识产权成果产出和转化能力,培育发展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检察保护中心,加大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力度。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针对科技人员反映的横向结余经费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问题,提出将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视同科技成果投资入股,可选择使用递延纳税政策。对符合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定的现金奖励,可享受减半计税政策。
完善尽职免责机制。针对尽职免责机制在实际执行中缺乏一致性和可操作性、试点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怕追责”顾虑等问题,提出遵循科技成果转化客观规律,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采取“一事一议”,高校院所负责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免于追究其在实施“三项改革”中的相关决策责任。
王军表示,下一步陕西将围绕“技术托管”“先使用后付费”“先投后股”等创新举措,制定方便试点单位、科研人员享受政策红利的配套指引和操作指南。同时,围绕陕西24条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20所重点高校科技资源供给、各地市区域创新发展技术需求,举办重点高校院所专场路演、成果路演地市行等活动,搭建科技成果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持续深化路演项目“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
“我们还将在省级科技计划中设立‘三项改革’项目,对‘以演代评’遴选的‘三项改革’优秀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助力更多科创项目落地转化、科创企业做大做强。”王军说。
全面探索实施“三项改革”新举措新模式
据介绍,为鼓励先行先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去年陕西利用高校联合项目资金,设立2000万元“三项改革”专项,支持西北工业大学开展“三项改革”,共支持项目25项,目前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已有9家企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6家企业完成融资。
“今年将首批遴选支持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等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王军说。
陕西依托省属高校,全面探索实施“三项改革”的新举措新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鼓励综合试点高校先行先试,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层面经验做法。据王军介绍,“三项改革”实施以来,极大的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转化成果、创办企业的热情,但系在科研人员身上的“细绳子”还有不少,还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探索。
“我们依托三所高校开展综合试点,就是想让这些单位先行先试,为其他高校探索经验。”王军介绍道,例如,西安理工大学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股权管理新模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探索“研究院+公司”成果转化培育一校模式;陕西科技大学探索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和团队试点改革。
鼓励综合试点高校快转多转,孵化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据王军介绍,将支持每家试点单位1000万元财政科研经费,并下放评审立项权,将组建企业数量和科创项目、科创企业发展成效作为主要评价因素,充分调动试点单位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转化更多的成果、孵化更多的企业。同时,也将根据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逐步拓展综合试点范围。
鼓励综合试点高校建设载体,打造一批集孵化、转化、产业化于一体的大学科技园。据王军介绍,将“三项改革”推广实施与大学科技园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建设思路和模式,支持试点单位申建升级大学科技园,依托大学科技园,联合企业建设一批“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技术转移认定机构,根据成果线上推介平台、科研成果小试平台及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专业咨询、概念验证,为科研人员转化成果搭建载体、提供服务,真正打造一批集孵化、转化、产业化于一体的大学科技园。
“‘三项改革’正成为我省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发布会上,王军介绍道,2022年,全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近1.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万家,增速均超过42%;科创板上市(过会)企业达13家,居西部前列;技术合同成交额3053.5亿元,同比增长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