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法定时限 |
每月5日—20日的工作日,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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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机关养老科 | 承诺时限 | 每月5日—20日的工作日,即时办结 |
通办范围 | 跨县 | 咨询电话 | (029)12333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监督电话 | (029)82284562 |
服务对象 | 我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范围内的工作人员 | 受理、联办机构 |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机关养老科 |
收费情况 | 否 | ||
办理依据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23号) 八、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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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符合参保范围、已在市社保中心正常缴费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 ||
办理材料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主管局公章,到龄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西安市委组织部审批的《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减人通知单》(原件),《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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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及地点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80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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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及样表下载 | 无 | ||
结果样本 |
目前经办系统办理该业务后,经办系统直接显示处理结果。无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本样本。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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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单位在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申报数据 2、携带上述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待遇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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