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西安市公证处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10月份开展“公证敬老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敬老月”期间,免费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老人可以亲自到公证处咨询办理,也可打电话咨询、预约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是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二是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是遗嘱人与受益人关系的证明;
四是遗嘱处分的财产权属凭证;
五是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预约咨询电话:029-87201148转8886 029-87370285
“敬老月”期间,在公证处办证大厅前台设立敬老引导员专岗,积极为前来办证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出证。
“敬老月”期间,深入社区、养老院,开展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公证法律知识宣传和公证法律咨询活动,解答老年人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居住权、遗嘱、财产赠与(买卖)、夫妻财产约定、继承、赡养等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