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人群: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
二、申报:
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自己前来办事申领手续的老人可以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代办人除了携带规定的申领人的有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申领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三、补贴标准:
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当地已经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
四、发放形式:
《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指出,高龄补贴金的审核、拨付实行年度申报、逐月审批、按季拨付。各县(市、区)老龄、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调金融机构,为发放对象办理银行卡(秦农银行),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发放。个别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可委托民政工作站(财政所)代为发放。
五、注意事项:
1. 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申请老人,还须出具常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居住证明及本人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老人,在申领时还需出具户籍证明。
2. 每年9月份要汇总申报次年享受高龄补贴的人数,并编制下年度发放计划,因此,下一年度内满足申报条件的老人最好在每年8月底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报登记,以确保编制出符合实际人数的下年度发放计划。
3. 从老人在社区办理申领手续到各级审批批准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为了确保在年满之月按时领取补贴,建议老年人提前一个月办理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