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常识
来源:陕西老年服务网 发表时间:2016-07-11
一、乘车安全常识
1. 乘车时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依次上车;在道路上搭乘机动车,应当从车身右侧上车。
2. 不要在车行道上或交叉路口处招呼出租汽车,应当在非交叉路口处的行人道上招呼出租车。
3. 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汽车和火车。
4. 机动车行驶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 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者有妨害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行为。
6. 车辆在高速行驶中,不要在车内站立,不向车外抛弃物品,乘坐前排时应系好安全带。
7. 乘坐大型客车时,上车后一定要先察看安全门和安全锤的存放地方。
8. 不要在道路中间上下车。
9. 下车后,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横穿马路。
10. 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二、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1. 行人须在右边的人行道内走;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人行道的路边走。
2. 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人行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人行地道。
3.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警示;人行横道(斑马线)灯的绿灯亮时,行人可以横过人行横道(斑马线);绿灯闪烁时,行人不准进入人行横道(斑马线),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行走;红灯亮时,行人不准进入人行横道(斑马线)。
4.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线时要注意避让车辆,不准追逐、猛跑;穿过没有任何人行横道线(斑马线)的,要走直线,不可迂回通过;穿过时要先看左边,再看右边,确定没有机动车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5. 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行天桥上躺卧。
6.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7. 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8. 横过马路时,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时,应服从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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