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范围
凡西安市户籍人口及长期居住在西安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外省、市户籍老年人长期居住在西安市的,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
凡户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均可免费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在我省长期居住的外省老年人,需持所在社区或居委会的介绍信或证明申请办理。
《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和《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在西安市辖区内使用上效力是一样的。《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在外地使用时,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敬老政策实行优待。持有《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在全国各地基本上都能享受当地老年人相应的待遇。《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和《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只需办理一张,无需重复办理。两证均长期有效,到70周岁,继续使用,不必重新换证。
单位集体办理程序
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会组织受老年人委托集中代办“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时限是5个工作日。(如持老年人的身份证原件,可到全市任意一个办证服务点现场办理;如持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老人的1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前往未央区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B109室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
《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办证。由各设区市、县、区老龄机构集中办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离退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可集中代办。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到“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制发中心”领取办证登记表,对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如实填写登记表所列内容并在表后附上办证对象身体复印件,送至制发中心登记办理。
遗失损坏补办程序
如果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老年人优待证时,应当由个人提出书面“补办申请”,方可补办。
优待项目
凭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进入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纪念馆等。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免费挂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凭身份证和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前往公交公司指定的地点,免费办理老年人乘车IC卡,持卡可乘坐市公交总公司和巴士公司所属线路的公交车,在非高峰时段乘坐地铁。